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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申康中心”)成立于2005年9月,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是市级公立医院国有资产投资、管理、运营的责任主体和政府办医的责任主体。现因工作需要,本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岗位1个,为资产监管部1名,属事业编制。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有志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爱岗敬业;
3、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文字撰写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
5、具体招聘岗位要求:35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经济、财务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法律、统计等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具有较强写作能力。
三、报名、考试等办法
1、报名:有意向者请于2024年8月10日前填写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2、资格审查: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工作经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3、考试范围与办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评委针对面试者回答问题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有关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考察:由申康中心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5、拟录人员的确定和公示: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薪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52130011-259
E-mail: skrsb209@163.com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2024年08月02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