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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被誉为“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学校现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审计、翻译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以及4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设立于我校,承担着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学校于2011年、2015年连续2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9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连续6次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花园单位”。
现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上海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人才。
一、岗位、要求及人数
(详见附件表格)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外省市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应届毕业生应聘我校,应在招聘年度内取得学历学位(双证),海外学历的,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期毕业的,录用资格无效。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请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employ.shupl.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及后续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考察体检。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五)学校综合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及录用。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录用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待遇
拟录用人员入职后,按规定执行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人事政策咨询人:平老师、李老师,电话:021-39225121;
网站技术咨询人:尹老师,电话:18507142366。
上海政法学院
2024年05月07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