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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战斗员588名、执勤车驾驶员112名、通信员57名、船艇操控员3名、战勤保障员3名、汽修员3名、急救保障员2名、辅助执法岗位102名、新闻宣传岗位17名、会计(审计)岗位13名,共计900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共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6、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中国共产党党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退出的优秀国家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26周岁之间的男性(1997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4月以后出生)。
2、执勤车驾驶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男性(1988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8周岁(1985年4月以后出生);
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3、通信员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男性(1988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软件、网络通信等相关专业的优先,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信遂行保障等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具备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ASFC、UTC)的优先。
4、船艇操控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48周岁之间的男性(1975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需持有海事部门颁发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船长、轮机长工作经验的,或具有海船适任证书的优先。
5、战勤保障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男性(1988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8周岁(1985年4月以后出生);
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持烹饪、维修、工程机械驾驶、特种设备操作等其他与战勤保障相关的证书的优先。
6、汽修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的男性(1983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需具备汽修员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汽车维修类中级(含)以上证书,有电焊、钳工、特种驾驶等其他与维修相关的证书的优先。
7、急救保障员
具有临床医学、急诊医学、护理学等医疗急救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优先;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男性(1988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8、辅助执法岗位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上海生源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功底;
安全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行政管理、法学、中文、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有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优先,有一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历的优先;
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3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9、新闻宣传岗位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上海生源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功底;
设计类、传播类、新闻类等相关专业,在影像制作、动画设计、视觉艺术等领域有专长及成果的,或者有pr、ps、ppt等相关技能证书的优先;
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3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10、会计(审计)岗位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上海生源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政府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出纳、资产管理等工作内容,熟悉个人所得税、社保基金和公积金等国家政策;
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3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从4月26日起可通过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招聘管理平台(http://zp.shxf-119.com)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考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至5月9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招聘管理平台,注册后报名。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区域调剂的,需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应聘考核
报考战斗员岗位的需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报考执勤车驾驶员、通信员、船艇操控员、战勤保障员、汽修员、急救保障员岗位的需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技能测试;报考辅助执法、新闻宣传、会计(审计)岗位的需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核具体时间、内容、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文写作基础》,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
(二)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能力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其中,面试考核人员,原则上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验证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学历验证证明材料包括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四)技能测试。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基础技能。
五、体检和政审
应聘考核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应聘人员需参加招录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并配合招录单位开展政审。
六、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3年最低从业年限,最低从业年限内因本人原因离职的,职业能力培训、服装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和薪酬情况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各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总队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021-28955135、021-28955141;
电话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八、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主动放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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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2、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3、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笔试考试大纲
4、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4月26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