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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界技能博物馆是隶属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国家人社部、上海市政府和世界技能组织三方合作共建,成立于2023年9月4日,是中国乃至世界首个聚焦于职业技能的专业博物馆。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世界技能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华智公考分享公告详情: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技岗位:展品保管研究1名、陈列展览1名、教育培训1名、科学普及1名、运营服务1名、对外交流1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二)需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工作能力,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详见附件《上海世界技能博物馆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17:00止。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相应岗位页面点击“报名考试”按钮,并确保在报名前已在报名系统“个人简历”栏目内上传完成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英语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工作经验年限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详见《招聘简章》。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上海世界技能博物馆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两周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
3、体检或考察阶段,拟录用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或考察人选。
(八)人员公示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021)52309090*104
监督电话:(021)50725735
监督联系邮箱:rbhangfeng@126.com
(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期间咨询。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