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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汇街道2023年下半年招录专职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5名社工,其中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华智公考为各大备考上海社区工作者的考生分享具体招录公告。
一、招录岗位
徐家汇街道2023年下半年招录专职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5名社工,其中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录对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三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3.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予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备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交流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中共党员、有社区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6.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满足下列之一:
(1)2023年度上海市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非本市户籍的报考不受居住证限制);
(2)2023年度上海市户籍的非本市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3)2021年度、2022年度上海市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上海市户籍的非本市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无社保缴纳记录,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被录用,需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无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3日9:00 至11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考试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1107154839
注意:请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系统,建议使用浏览器:Chrome(谷歌浏览器)新版 Microsoft Edge 浏览器(ie9以下浏览器不支持)
3.报名要求
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上传,上传材料必须完整清晰:
(1)报名照。须为考生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和翻拍的照片),若使用非本人照片报名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2)身份证:正面+反面;
(3)本市户籍需提供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4)外地户籍需提供居住证;
(5)学历证明:必须为专科或本科或以上的全日制学历证明。
网上报名后,用人单位会对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应及时关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方可视为报名有效;审核不通过,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相关要素并重新提交。
4.特别告知
考生报名通过后,应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及时了解电话或短信通知,如因手机屏蔽或其他原因未及时收阅,而无法参加考试者,视同弃考。
本次招录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系统通知为准。
2.笔试成绩及规则:笔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者,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以具体岗位招录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系统通知为准。未通过笔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计分规则:面试总分值为100分,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计算综合成绩,不得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对于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按照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3.未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4.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考试要求
笔试、面试当日,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将根据有关防控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必要的措施。请报考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点现场管理,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六、其它事宜
(一)体检、考察:通过面试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体检通过者,将由街道对其进行考察,并参照《徐汇区关于加强居民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资格区级联合审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开展区级联合审核。考生未通过体检、考察环节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三)办理入职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原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后,与徐家汇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入职试用期为6个月,经过培训带教,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以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制度的,视为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可随时停止试用期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七、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21-64224568
监督电话:021-3419977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3:30-16:30
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