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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利会发展研究中心(宋庆龄儿童发展中心、中国福利会教师教育发展中心)隶属于中国福利会,成立于1995年,坚持贯彻宋庆龄儿童教育思想和“实验性、示范性,加强科学研究”的方针,是整合、示范、推广、辐射中国福利会优质资源,服务国家战略和民生发展需要的研究机构。现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依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华智公考为各位事业单位考生即时提供最新上海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管理岗位:教育研发专员1名。
二、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1、工作职责:
(1)承担专项任务。围绕推进中福会儿童发展事业重点项目需要,开展调研规划、研拟建议方案,落实具体工作。
(2)协助研发工作。主动协助开展儿童发展、家庭教育等领域的应用性研究与相关产品、技术研发;积极协助申报各级各类课题研究或项目,并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
(3)承担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依据项目需求,进驻学校(幼儿园)、医院、社区等地开展儿童心理行为支持与干预、教师支持与培训、家庭教育咨询与指导、社区儿童活动。
(4)服务国家战略,协助参与实地调研与具体工作实践,并积极运用科研成果,开展相关成果应用与转化工作,赋能中福会儿童教育与保健事业。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致力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认同中福会事业,服从工作安排;能致力于儿童发展领域的具体实践工作。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心理、教育、行为干预等专业背景,或有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教育技术开发、社科类研究或管理工作经历。
(4)具备较强的协调与管理能力,有基础的研究、分析、写作能力,同时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同时,还应满足招聘岗位需要设定的条件。
应聘人员为外省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除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17:00止。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明(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
(3)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
(4)国内院校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内院校非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已毕业尚未收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另外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见附件),请将报名表、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送至zp@cwidrc.org.cn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择优筛选,通过筛选的对象将会收到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面试通知。
5、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由中国福利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业务能力。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6、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拟录用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二级医院进行体检。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7、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8、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咨询电话:64376442
邮箱:zp@cwidrc.org.cn
监督电话:64373121
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