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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二级学院(部、处、中心)负责人;华智公考向广大考生提供各类上海事业单位单招、上海事业单位统招资讯。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上海规模最大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迄今已有65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定位为以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为特色的多科性、应用技术技能型高校,在“立德立人立业”校训引领下,秉持“厚人文、重实践、强专业、精技能、国际化”人才培养理念,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和全国城市化进程。现有奉贤、杨浦、宝山三个主要校区,占地面积约753亩,全日制在校大学生11000余人。下辖一所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为了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根据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二级学院(部、处、中心)负责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
科技处处长1名
工商管理学院院长1名
二、岗位职责
(一)科技处处长
1.主持科技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科技处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抓好部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研工作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制订、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指导二级学院的科研工作和产教融合工作。
3.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学校对外科研合作项目和产教融合平台、项目的开发、实施。
4.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经费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5.负责组织学校的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及科技成果应用,协助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报、评选。
6.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学校科技活动。包括校级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科研工作量考核和科研奖励的审核,审核教职工职称评材料,配合人事处做好科研骨干队伍建设。
7.负责加强对外科研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组织与管理学校学术交流活动,定期组织学校科技研讨会、讲座和培训。
8.承担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科研发展状况的调研,学校科研信息的收集、分析与整理等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二级学院院长
1.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各项教育法规、政策,执行学校办学治校各项制度、决定,主持制定本学院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条件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的规划方案。
2.负责落实专业建设规划,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加强专业群建设,建设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优化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强化实验实训,创新教学手段,建设品牌特色专业。加强校企合作,扩大教育资源。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专业建设开放水平。
3.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研赛活动。组织开展教学培训、教学研讨、教学比武等工作,组织师生参加国家和省市技能大赛,支持教师开展科研和技术创新。
4.负责拟定本学院的岗位设置计划和教师、辅导员的聘任方案,组织开展教学培训、教学研讨、教学比武等工作。组织开展教师实践岗位锻炼、考勤考核、晋升审核、评优推荐、违纪处理等工作。
5.负责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促进学生就业和创业,监督、检查本学院的教学进展情况和教风、学风、班风建设情况。
6.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党政协同做好本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分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学生会等群团工作。
7.做好本学院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抓好资金管理、档案管理和日常行政管理。
8.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能认真贯彻校党委的决策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具有较强领导管理能力和团结合作精神,能履行管理职能、开展业务指导、带领部门同志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文字、表达和创新能力较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5.在现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科技处处长
(1)熟悉高职教育和高校科研工作及相关政策,在科研、社会服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业绩突出。
(2)能够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能承担对部门其他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任务。
(3)博士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年龄不超过50岁。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条件。
2.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1)熟悉职业教育和上级有关教育教学政策、制度,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科研项目实施、校企合作、师资队伍管理或专业实践领域的工作经验。
(2)能够制订二级学院工作规划、制度并有效推进落实,并能够对二级学院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地业务指导、检查、考核。
(3)博士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条件。
四、应聘要求
1.应聘采用网上报名或直接报名两种方式。
2.有意应聘者,请将以下材料于2023年10月27日电邮、邮寄(以邮戳为准)至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 姓名 联系电话”:
(1)个人简历、个人应聘报名表(扫描下面二维码见附件一、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聘选拔干部岗位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近期免冠证件照;
(3)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材料。
3.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选拔面试。
五、待遇
一旦录用,待遇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图文信息楼四楼412室 党委组织部;
邮编:201415
咨询电话:021-56603570
电子邮箱:zzbgb@succ.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