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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应用促进中心(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中心),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城市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的政策咨询、规划研究、标准研究推广、成效评估、宣传推广,协助推进相关重大项目论证评估、行业数字化转型,以及应用场景的组织策划、推广促进等职能。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结合事业发展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端正;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抗压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3.有志于城市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说明及任职条件
(一)数字化项目论证评估(专技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开展数字化项目的策划组织、技术论证、成效评估等工作,支撑制订政府数字化项目评审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以及前瞻性研究工作。
2.任职条件
(1)理工类(计算机、软件工程)相关专业或信息类(数据分析)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备快速学习能力和较强的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一定的英语语言基础,有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
(4)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中共党员;
(6)35周岁及以下;
(7)具有信息化项目咨询及监理工作经验、注册咨询工程师和软件度量师资格证书的优先考虑。
(二)数字化项目论证评估(专技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开展数字化项目的技术论证、成效评估等工作,针对数字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数据统计和特征分析,负责相关管理工作文件起草、文件归档、信息撰写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理工类(计算机、软件工程)相关专业或信息类(数据分析)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备快速学习能力和较强的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一定的英语语言基础,有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
(4)应届毕业生;
(5)中共党员;
(6)35周岁及以下。
(三)数字化转型新技术分析研究(专技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跟踪监测国内外新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分析新技术应用逻辑、发展趋势等,为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提供趋势研判与前瞻思路;参与单位数字化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协助项目管理工作;维护和更新单位的技术设备和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
2.任职条件
(1)理工类(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备强烈的创新变革意识,关注新技术的发展,推动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3)具备优秀的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撰写新技术应用相关项目方案、研究报告等,工作细致,责任心强,诚实敬业,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一定的英语语言基础,有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
(5)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30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下午2: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下载《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信息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
报名时须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考试笔试成绩、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国内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其他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szzx@sheitc.sh.gov.cn。邮件标题以“应聘 岗位名称 姓名”的格式命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特别告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中心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条件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本中心在收到应聘者报名材料后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通知。请确保申报的信息正确并及时查收,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面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按4:6的方式计算总分。
1.笔试
已参加2023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考试,笔试成绩至少达到全市的平均分数线102.9分,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
2.面试
面试由中心统一组织,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原则,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职业性格等进行测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如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应聘材料相应的原件接受核验。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中心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录用人员的档案进行背景调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直接报送中心。应聘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如体检不合格,中心将不予以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如考生考察或体检不通过,中心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递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五)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择优录取的原则,正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如经上述步骤,无合适拟录用人员,则该岗位本次空缺。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批准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60805511
监督、投诉电话:23112643
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应用促进中心(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中心)
2023年08月14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