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上海市双拥服务中心隶属于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我单位所规定的岗位聘用资格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上海市双拥服务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我单位人事联系。
(三)已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23年3月2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全市平均分):102.9分,且未被全市任一事业单位拟录用(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附件2《上海市双拥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将《报名信息表》、笔试成绩系统截图、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huyujing2009@sina.com,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上海市双拥服务中心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具备递补资格,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及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58719185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40号9层
邮箱:huyujing2009@sina.com
监督电话:58718977
上海市双拥服务中心
2023年07月17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