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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建于1960年,由上海建工集团创办,2014年划转至上海市教委,现隶属于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学校成为具有鲜明建筑特色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先后获得住建部、上海市职教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连续20年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2018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为适应学校的转型发展,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现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一、基本具备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4、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急需的人员可不受一年居住证条件限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应聘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妥《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证书;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renshi601@qq.com。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谢绝来电、来信、来访。
收取应聘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应聘信件及应聘资料不予退还,敬请见谅。
2、资格审查
每名应聘者原则上只能报名应聘一个招聘岗位。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审查,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考核
学校根据招聘职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员名单。主要考核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现场面试笔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当天须携带报名邮件资料所有资料原件。
4、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考察与体检(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体检医院为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公办医疗机构)。
5、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激励政策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我校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本次招录且符合引进条件的,经评审评定后,可按标准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奖励(专业带头人、学科骨干、行业大师、储备人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54871875 监督电话:54871876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2023年07月03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