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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驻区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宝府〔2014〕118号)精神,结合宝山区社区工作需要和区双拥年度工作安排,现面向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专项招聘社区工作者24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经部队上报、区就业部门审核,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学历大专及以上;
5.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宝山区社区工作者(军嫂专项)招聘简章》。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10:00至6月12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www.ecloudexam.com)。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报名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若上传不清晰的照片或使用非本人照片的后果自负)。
3.报考岗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设资格审核,考生报考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视为报名有效,且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系统会将考生的报考请求退回,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他岗位报考。
5.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6月28日10:00至2023年7月1日14: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宝山区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不全,后果自负。
(2)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查询,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3)考生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因资格审核不合格,且未能及时另选其他岗位报考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视作考生放弃报考。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详见《宝山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个月内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面试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以1:3比例划定名额,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根据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凡发现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6.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
五、聘用工作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核、面试问题解答):请与宝山区双拥办直接联系,联系电话:021-56572772;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021-32504293
监督电话:56120800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