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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结合录用情况和用人需求,有部分职位需要面向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补充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除具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拟报考职位和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拟报考职位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还须同时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
(四)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尚未被原报考职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自即日起,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3)查询补充录用职位、招考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
(二)报名
2023年6月6日8:00至6月8日18:00期间,报考者凭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报1个职位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提交报考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非网上报名的报考者参加补充录用时,请直接与拟报考的招录机关联系,在2023年6月8日18:00前提交书面报考申请。
(三)资格审查
2023年6月9日8:00至6月10日18:00,招录机关对报考本单位的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一般依次按照报考者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两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对于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依次按照报考者合成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三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各职位审查合格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达到规定的比例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023年6月11日之后,报考者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补充录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有关安排和要求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四、其他事项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成为一名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和必要条件。请广大报考者珍惜本次补充录用机会,诚信报名、诚信参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
特别提醒:
本次补充录用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补充录用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点击下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国家公务员局
2023年6月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