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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23年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过面试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考生)按规定需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现将资格审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形式
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线上资格初审、面试现场复审的形式。
二、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时间
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0:00至5月10日17:00。考生须在规定的时段内,登陆“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cloudexam.com)“资格审核填报”模块,完成在线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原件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文件)。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须提供材料
考生应提前按照要求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文件(要求:必须清晰、亮度足够,格式:jpg、png,图片大小:500KB以内):
1、报名信息表(需本人签名,至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需提供本人填写并签名确认的《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外省市户籍人员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要求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不要求学位的可不提供)。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由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将于2023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学籍证明)。
5、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需提交社保缴费记录(报考岗位不要求工作年限的可不提供)。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如会计初级职称证书、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等;
7、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当年且考核合格的,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注:
1、考生资格审核前需仔细核对报考岗位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凡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即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线上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
2、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须提供学历证书及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学历认证(学信网:www.chsi.com.cn)。
技术支持:021-32504293
咨询电话:021-22050755、22050736
咨询时间:5月8日-5月10日(9:00-11:00,14:00-17:00)
扫码下载附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