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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财政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财务会计政策咨询服务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和行业自律监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说明
招聘2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说明详见附件《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敬业和协助精神;
2. 具备所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 已参加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并且考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以上。
4. 学历条件和专业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如实填写《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妥后随同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kzx@czj.shanghai.gov.cn,附件文件名为应聘岗位 应聘人员姓名。
2.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8:30至5月21日17: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名单,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由中心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在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会收到通知,为进入后续程序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中心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63188840
监督电话:63188376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2023年05月06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