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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是隶属于上海市教委的事业单位,是市重点建设的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已进入上海市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学校主要承担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人才培养和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学辅助及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教辅实验岗位、管理岗位:44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职位说明
教辅实验岗位:承担教学辅助工作。
管理岗位:承担教学管理和党务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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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教辅实验岗位、管理岗位: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
2、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
3、原则上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或专业技能,具有开展岗位工作的业务能力。招聘岗位对专业素养或专业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要求。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有意向者请登录我校招聘网站应聘,网址https://zhaopin.shnu.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PostNew.jsp?FM_SYS_ID=shsfdx&postTypeCode=5 ,应聘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人事处和下属各用人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笔试或面试)通知。
3、笔试、面试
应聘教辅实验岗位、管理岗位及其他非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相关岗位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学校提交医院体检证明。
5、考察
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一年限制。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200234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21-64328639
人事处网址:http://hr.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
2023年04月07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