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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中国浦东干部学院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4月7日(周五)16: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hr@celap.org.cn。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中国浦东干部学院XX职位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4月7日(周五)16:00前传真至021-50595917或发送扫描件至hr@celap.org.cn。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10日(周一)16:00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请按顺序扫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电子邮件至hr@celap.org.cn。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即将取得的证书)
(五)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或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推荐信。
(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提供相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务必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一) 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23年4月19日(周三)下午进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当日12:30前到指定面试场地签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 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中心3楼,届时请留意现场指示牌。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2 确定体检人选,届时将提前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体检于2023年4月20日(周四)上午进行,体检有关事项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并按要求做好准备。体检人员需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部门)。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安排好时间;考生进入候考室签到后,须将通讯设备交由监考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归还。
(二)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自理,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生须诚信报考,自觉遵守面试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面试结束后,应尽快离开考场,不得带走或销毁考试材料,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联系方式:021-28288073(电话)
021-50595917(传真)
扫码下载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模板)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人力资源部(机关党委)
2023年4月3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