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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2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228名(社会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至报名网站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党的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应聘者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及职称;
(三)应聘者应具有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医师需本科及以上,其他卫生类专业需大专及以上,具体专业、学历等具体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四)身心健康,初级职称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卫生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医师(含口腔、中医)须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日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社会人员的招录工作由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负责实施公开招聘;
(二)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和卫生技术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录工作由各医疗机构自行负责实施,并报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
(三)对外省市和本市高层次卫生人才,按照有关人才引进的申报条件及方法办理。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阶段。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报名网站。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社会人员招聘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00至4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网站:http://www.ecloudexam.com,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自行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成功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宜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报考人员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由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考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52564588*3378
咨询时间:考试报名期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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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