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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2、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应聘的教师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需和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相对应;从事汉语言类和幼儿教师岗位的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高中英语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英语专业八级水平;小学和初中英语教师应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具备一级及以上职称的英语教师除外);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岗位培训证书。境外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3、学历及其他要求
登录网站:
电脑端登录“一网通办”平台:https://xzfwzx.shmh.gov.cn/mhwsdt/mhzwdt/mhyjs/onething.html
四、招聘工作流程
五、招聘材料审核要求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选报相应的岗位,并提交个人信息。确认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可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双向选择时间内递交给应聘学校审核。
六、递交材料要求
请应届毕业生按以下顺序分别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不归还。
1.报名表(一寸证件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
3.户口簿(提供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单位户口证明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件);
4.毕业生推荐表;
5.协议书;
6.在校学习成绩证明;
7.应届生提供教师资格证相关考试合格证明(6月底前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8.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须在6月底前提供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
9.普通话等级证书;
10.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应聘英语教师须提供国家CET-6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应聘其他学科人员如有,请提供);
11.计算机证书(如有,请提供);
12.其他相关材料(荣誉证书最多提交3份)。
请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按以下顺序分别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不归还。
1.报名表(一寸证件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
3.户口簿(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4.学历、学位信息证明件(此证明件需登录学信网查询并下载页面)和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需提供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
7.普通话等级证书;
8.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应聘英语教师须提供国家CET-6级及以上证书或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具备一级及以上职称的英语教师除外),应聘其他学科人员如有,请提供】;
9.计算机证书(如有,请提供);
10.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或职称证书(在职教师提供);
11.任教证明件【社会人员须提供一年及以上在闵行区学校任教证明(合同和单位证明)以及对应时间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在职教师需提供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12.其他相关材料(荣誉证书最多提交3份)。
招聘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1-54956626
技术支持电话:13166072982
咨询时间:工作日 09:00-11:30 13:30-17:00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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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