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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融合发展促进中心成立于2020年1月,是中共上海市委有关部门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项目管理、政策研究、培训咨询、合作交流等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市社会在职人员。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爱岗敬业,具备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协调沟通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简章》;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需求人数 |
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
1 |
政策咨询服务部负责人 |
1 |
政策研究岗专员 |
1 |
信息查询岗专员 |
1 |
业务受理岗专员 |
1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请认真填写《上海市融合发展促进中心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连同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至邮箱: huangdh@gfkg.shanghai.gov.cn,邮件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应聘者须根据自身条件及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进行报名,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简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并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将失信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3日。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材料不予退回。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主要包括公共能力测试和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60分(总分100分)及以上的,由高到低排列,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总分100分)。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6.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7.特别告知
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总分100分)】的考生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黄老师 021-61732732转805
六、监督电话
021-23170842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