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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梅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计划招聘2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统一为社区工作者,从事居民区和街道各中心公共事务岗位的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
2、计划招录社区工作者2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优先。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三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者优先;
2、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备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交流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中共党员或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6、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上海户籍的外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过社保)不受户籍限制。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报名后应及时关注微信提示,如审核未通过可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
咨询电话:64012650 虹梅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高老师
监督电话:54220295 虹梅街道纪工委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