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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收养和安置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失智失能的孤残人员,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服务。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会计(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我单位所规定的岗位聘用资格和条件等(详见《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报考人员可与我单位人事联系。
(三)参加过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且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数线111.6分。今年内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请将附件2《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个人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在有效期内)、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学信网)、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ierfuliyuan@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按照以下格式填写: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
2.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按照1:5的比例,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我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通过面试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我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21-59461325
监督电话:021-64410220
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骏马村1718号
邮箱:dierfuliyuan@163.com
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2022年09月09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