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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交流、科技创新管理与服务等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国内合作交流处项目主管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国内合作交流处项目主管
负责国内科技交流合作、地区活动策划组织、对接合作洽谈。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国内合作交流处项目主管1名(初级专技岗位)
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45周岁以下,务实勤奋,吃苦耐劳,能适应工作加班或出差。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执行力强;能独立承接并完成项目策划、报告编写、组织实施等工作。具有三年以上国内合作洽谈对接、跨区域活动策划的工作经历或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应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材料EMAIL至:hr@sstec.org.cn。应聘报名表请按姓名应聘岗位的文件名形式发送。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8月23日16:00止。
2、资格审查
“中心”将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择优确定笔试和面试名单。
3、招聘形式
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中心”根据职位要求进行笔试和面试,按有关程序与要求进行,全程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程序,并根据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上海市及“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24197604
邮箱:hr@sstec.org.cn
监督电话:23112509
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22年08月09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