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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区区级非在编人员规范管理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区级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事务性辅助非在编人员(以下简称“事务性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首轮计划招聘12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愿意履行岗位职责,承担相应工作义务;
(三)身体健康;
(四)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专业要求不限;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对原服务于有关区级单位、且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名单中的人员,经审定可放宽至43周岁);
(六)原则上要求本市户籍,随军家属、“三支一扶”人员、专业技能储备人才等可不限户籍;
(七)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方式与程序
各招聘单位在核定的额度范围内,于年初编制申报计划。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各单位用人需求,一般每年组织两轮集中招聘。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10:00至2022年7月8日16: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有关资格条件,结合自身情况,选择1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应聘者将《崇明区2022年事务性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通过崇明人才网下载)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cmsydw@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报名信息表中相关信息须规范准确填写,电子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手机号码准确、畅通。
(三)报名确认。报名信息表发送至邮箱后,请致电69692978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确认时间截至2022年7月8日17:00)。
四、考试方式与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关于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减少应聘者重复考试,本次招聘的笔试与本区2022年度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合并举行(7月16日下午13:30-15:3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可同时作为本次事务性辅助人员招募和本区本年度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使用。准考证及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以PDF形式于7月14日前发送至应聘者邮箱,请自行注意查收(已于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19日期间报名本区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应聘者,届时将不再另行制作和发放准考证)。
2.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于考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崇明人才网统一公布,应聘者可自行查询。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3.本次笔试成绩在本年度后续事务性辅助人员招聘中继续有效(一般每年组织两轮,第二轮将不再另行组织笔试)。
(二)关于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度。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求确定,一般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胜任能力和专业能力等。
2.面试实施。面试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岗位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未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崇明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三)关于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该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体检和考察事宜由招聘单位组织,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明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非在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方式,正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二)防疫要求。根据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建议应聘者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聚地区,降低风险,确保身体健康。笔试入场的具体防控要求将同准考证一并发送。面试的具体防疫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市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69692978
监督电话:69693163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有疑问,可及时拨打咨询电话。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者要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中的诚信承诺书,并对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等行为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