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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及本市有关精神,长宁区卫生健康系统现面向社会紧急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3名。
01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相关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02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海外归国(境)人才除外),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要求、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医师(含口腔、中医),须取得上海市或其他省级住院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长宁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5、根据招聘单位需求,如为学科(含亚专业学科)带头人和紧缺急需岗位(影像等岗位)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接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03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填写长宁区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紧急公开招聘报名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并签字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扫描后,以JPG或PDF格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
区卫生健康委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审核。审核结果(无论是否审核通过)都以电话形式告知,审核时间为收到报名邮件的24小时内。因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04网上面试、综合考评聘用
由招聘单位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进行网上面试,网上面试的时间、准备工作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按岗位招录数1:1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被考核人员直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招聘单位根据其工作表现确定综合考核结果,考核期为10天。
05公示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本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招聘单位直接聘任。
06录用
视疫情解除情况,招聘单位延期组织聘用人员体检和考核。体检、考核合格后,报区人社局审核并补办聘用手续。
07其它事项
(一)因开辟绿色通道紧急招聘,公示无异议人员即先行到岗聘用,对相关具体事宜采取承诺制,签订承诺书。报考人员承诺并同意:体检、考察未通过,将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充分了解并承诺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对填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能审查通过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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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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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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