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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及本市有关精神,长宁区卫生健康系统现面向社会紧急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3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相关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海外归国(境)人才除外),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要求、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医师(含口腔、中医),须取得上海市或其他省级住院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长宁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5、根据招聘单位需求,如为学科(含亚专业学科)带头人和紧缺急需岗位(影像等岗位)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接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填写长宁区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紧急公开招聘报名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并签字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扫描后,以JPG或PDF格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
区卫生健康委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审核。审核结果(无论是否审核通过)都以电话形式告知,审核时间为收到报名邮件的24小时内。因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网上面试、综合考核聘用
由招聘单位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进行网上面试,网上面试的时间、准备工作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按岗位招录数1:1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被考核人员直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招聘单位根据其工作表现确定综合考核结果,考核期为10天。
五、公示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本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招聘单位直接聘任。
六、录用
视疫情解除情况,招聘单位延期组织聘用人员体检和考核。体检、考核合格后,报区人社局审核并补办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因开辟绿色通道紧急招聘,公示无异议人员即先行到岗聘用,对相关具体事宜采取承诺制,签订承诺书。报考人员承诺并同意:体检、考察未通过,将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充分了解并承诺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对填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能审查通过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长宁区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紧急公开招聘报名表(2)(1).docx
长宁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5.16发布版).xls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