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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1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第二轮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参加2021年4月17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4.1分)及以上且未被事业单位聘用的考生。
3、具备报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填写完整。
报名时须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国内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招聘简章》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提供本人2021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证明(截图要求包含个人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以上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toufuzhongxin@163.com。邮件名称:应聘岗位 本人姓名 笔试分数。
报名时间:2021年 10月18日10 :00起至2021年10月22日 17:00。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根据发布的《招聘简章》对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在线预审;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三)面试
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方可获得面试资格,面试现场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未尽事宜,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8698701
监督电话:58697800
下载附件
附件1.2021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第二轮公开招聘简章
附件2.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