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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黑色水笔(钢笔)、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和体检费(根据体检内容,男性449元、女性514元,费用自理,体检当天现场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避免食用产气的食物(如面食、牛奶、黄豆、洋葱等等);
3、体检当天保持空腹,前一天20:00后禁食,22:00后禁水;
4、女性受检者不穿连裤袜及连衣裙、不穿带有钢圈的内衣;
5、检查者不可配戴隐形眼镜,近视者请自带合适的框架眼镜;平时有佩戴助听器者考试当天可以佩戴,并在体检时告知体检医生。
6、如有手术史者,体检当天请携带出院小结及病理报告,当天体检完成后与信息表一同交给相关工作人员;
7、导检单上所列检查项目均需完成,勿漏检。若自动放弃其中任一检查项目,将不予录用;
8、体检日女性受检者若正好在月经期间,尿液检查暂缓。至服务台医护人员处领取后期补检单子;怀孕或可能受孕者,不参加此次体检;
二、体检纪律
1、体检现场将进行身份核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及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现场如实填写表格,若有隐瞒病史者,一经核实,将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批次和地点原则上不作调整,未按指定时间批次准时参加体检和复查的、体检项目未完成中途擅离退场者,视作自愿放弃。
4、体检考生需按要求自觉将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交至指定区域,如发现未交者将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现场时需保持安静,不能交头接耳。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区域,拒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擅自进入体检场地的,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及信息表交至收表处,待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如有当日需复查的项目需按要求配合完成。
三、重要提示
参加体检的考生,表示同意接受单位和岗位分配且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若不愿意接受分配安排的,可放弃体检。
对体检结果及相关复查有异议的考生,医疗机构体检中心不予向考生个人解释。
在体检和综合考察通过后,考生将与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
此外,请各位考生体检后两日内填写《上海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发至邮箱shanghaigonganwzb@aliyun.com(上传附件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拟分配单位”的格式)。如有疑问,可向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32508151、32511390,咨询时间为9月13日至9月24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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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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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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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7874588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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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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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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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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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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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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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