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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科学、公开、公平、透明"原则,现就招录高东镇村两委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有志于从事农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技能或实际工作经验,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3、报考岗位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以《高东镇2021年下半年村两委外工作人员岗位招聘简章》为准(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10:00至8月27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材料至浦东新区高东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光明路433号)办事大厅13号窗口(机动3)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下载报名表)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依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中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确认。
招聘单位在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中,如报考人员提供不出承诺的相关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方式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8月31日上午,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报考人数不满5人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5人组织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面试时间、地点及需要考生提供的材料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直接组织面试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组织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exam.pdhr.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1、经面试、体检、考察及网上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
2、新聘用人员的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报名人员与报名岗位所属村级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录岗位不得报考。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对《招聘简章》中的岗位要求等信息存在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高东镇党群工作办公室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58482139;
监督电话:58485027。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