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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创建于1962年,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的一所公办国家级重点中专、首批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特色示范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600余名,因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勤恳认真的工作态度。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5.有较强科研能力、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教师岗位者可通过面试直接录取,待遇从优。
6.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应聘意向者登陆网站http://job.scasqhwz.edu.cn注册并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24日止。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安排笔试和面试,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聘教师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和面试
笔试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教学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体检
面试合格者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63774566
监督电话:23112789
联系地址:陆家浜路918号
邮编: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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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