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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0〕1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为加强新学年教师配备特启动2021年第三批次教师招聘工作。该项工作于2021年6月至8月开展,符合条件的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现就第三批次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三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学校自主考核岗位)》(附件1)、《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三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区统一报名岗位)》(附件2)(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浦东政府网站浦东教育(http://www.pudong.gov.cn/shpd/department/019020/)和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exam.pdhr.com)向社会发布。
对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3)。
3、“考生身份”分为“应届生”和“社会人员”两大类。“应届生”是指2021年毕业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须持有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毕业生推荐表,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时间在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者,可视作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二、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
原则上应聘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须专业一致,初中学段须专业相关,其中应聘乡村学校或紧缺专业或持有对应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师范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幼儿园学段: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其中应聘市示范性幼儿园,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的,相应学位可予以放宽)。
其余学段: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其中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其中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一般须专业对口硕士或省部级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其他院校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应聘体育、音乐、历史、心理、政治、地理、学前教育、职校专业教师的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本市院校专业对口本科(其中艺体教育等相关专业可视作学前教育对口专业;应聘中职校市示范品牌专业、品牌专业、精品特色专业及奖励专业的可放宽至专业对口的本科)。
外省市社会人员: 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须是特级教师、省部级劳动模范、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全国优秀教师,或专业对口硕士,或省部级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其他院校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应聘体育、音乐、历史、心理、政治、地理、学前教育、职校专业教师的可放宽至本市院校专业对口本科(其中艺体教育等相关专业可视作学前教育对口专业);应聘中职校市示范品牌专业、品牌专业、精品特色专业及奖励专业的可放宽至专业对口的本科。
2.其他各类从业资格、年龄等条件要求,根据《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0〕11号)执行。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考核流程
(一)学校自主考核岗位: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职校(专业师资)岗位
1、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个人投递简历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详见《学校自主考核岗位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附件4)。报名时间一般在7月中旬结束(以学校实际安排为准)。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要求自主报名,不限定投递简历单位数。
2、考核流程
学校笔试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设计笔试考卷,对单位初审通过人员组织实施笔试考核,笔试成绩占40%。
学校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设计面试形式,对单位初审通过人员组织实施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占60%。
区统一面试:经用人单位集体讨论后,择优按1:1的比例上报区面试人员名单。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区面试合格者列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二)区统一报名岗位:其他学段及单位(含职校非专业教师、教育集团)岗位
1、区笔试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16:00至6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平台(http://edu.pdhr.com/)。在区笔试报名阶段,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只明确学段学科(即笔试报考类别),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且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png格式,大小50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7月7日上午10:00至7月10日上午9:30,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核流程
(1)区统一笔试
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实施笔试考核,按1︰3比例(入围人员需达到相应标准分数)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名单。
区笔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学科)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专业(学科)相关技能、对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与掌握水平等。
区笔试时间和地点:拟于2021年7月10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区笔试考核结果:拟于7月中旬对外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区统一面试
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区面试内容: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及基本教育素质。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区面试时间和地点:拟于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区笔试考核合格考生适时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并下载打印。
区面试考核结果:拟于7月底对外公布,请参加区面试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学校试教考核
学校岗位网上报名:拟于7月底8月初,区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岗位报名,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组织遴选及考核。区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报名具体学校岗位。只能选择笔试报考类别所对应的具体学校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可同步报一个调剂意向岗位。逾期未完成报名者,视作个人放弃本批次教师招录资格。
学校现场受理、审核考生材料并组织考核:拟于8月上旬学校现场材料受理及组织考核。学校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务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学校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学校现场受理个人材料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并根据《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材料目录》(附件5)要求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区笔试占40%,区面试占30%,学校考核占3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且须达到录用标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详见《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第三批次)流程及时间安排》(附件6)。
四、其他事项
1、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2、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3、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可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且达到录用标准的考生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时,学校可对服从调剂且通过区笔试及区面试的人员,进行自主选择并考核。
4、本区前两批次拟录用人员(含个人放弃)、前两批次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前两批次区面试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再次参加本批次报名。若前两批次区面试考核不合格人员持有多学科教师资格证,申请参加第三批次其他学科报名的,烦请提前致电58836068,须在第三批次区笔试报名结束前两天,提交材料至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经现场审核同意后,方能参加第三批次其他学科报名。
5、前两批次区笔试及区面试考核合格但未被录用人员,不得在本批次直接选择学校岗位。若本人服从调剂,则保留前两批次考核结果进入调剂库,供有调剂意向学校选择;若本人选择参加第三批次报名,则原考核成绩(含笔试及面试)作废。
6、教育集团牵头校负责招聘的岗位,由牵头校办理录用手续。此类教师工作满三年后,须参与教育集团内校际间流动。
7、关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的受理时间,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21号)执行。
8、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抓好入口管理和考场管理,通过“随申码”、体温检测把好入口关,落实考场消毒、座位距离等保障措施,确保招考安全有序开展。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做好考前两周体温测量工作,及时关注浦东教育网站发布的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报考咨询电话
学校咨询(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3)
政策咨询(招聘政策):58836068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8601086
监督电话:58876592 20742805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