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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本市公开招聘36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见《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人员)招聘简章》(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的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应聘者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及职称;
(三)应聘者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优先考虑。
(四)身心健康,初级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卫生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医师(含口腔、中医)须取得上海市或其他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日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社会人员的招录工作由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负责实施公开招聘;
(二)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和卫生技术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录工作由各医疗机构自行负责实施,并报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
(三)对外省市和本市高层次卫生人才,按照有关人才引进的申报条件及方法办理。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决定聘任等阶段。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社会人员招聘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4日9:00至6月30日17:00。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书面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者应于6月30日17:00之前及时将以下材料(提供中文版)邮寄到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收(信封注明应聘单位和岗位及编号)(地址:普陀区西沙洪浜路40号,邮编200063):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卫生执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规培合格证等复印件各1份;
2、个人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
3、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非沪籍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详见招聘简章
附件1:《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卫生技术人员(社会人员)招聘简章》
附件2:《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20个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36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人员层次分:社会人员262名、2021年住院医师规培合格人员53名、2021年应届毕业生46名;按人员岗位分:临床医生191人,护理人员113人,中药人员11人,医技人员44人,研究人员2人。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