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1年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考生)按规定需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现将资格审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范围
参加2021年上海市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考生必须本人带齐材料参加资格审核,家属、亲友等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代为参加。
二、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请在2021年5月31日16:00前登陆“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网址为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105211459。
【注意事项】
请下载并填写《2021年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健康承诺书》(附件1),仔细阅读《2021年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按本通知要求和安排参加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须提供材料
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需本人签名,审核后收取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须带好学生证和学校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2、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携带本人《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要求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不要求学位的可不携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定机构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为社保缴费记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可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等有效工作经历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如会计初级职称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等;
6、由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由考生至笔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
7、《2021年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健康承诺书》(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和签名);
8、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当年且考核合格的,须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注:
1、考生资格审核前需仔细核对报考岗位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凡证件不齐,或与岗位要求不符,即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规定时间内不来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处理。
2、外省市户籍在上海高校就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上海生源的历届毕业生,户口保留在学校集体户口的,不属于上海常住户口。
3、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须提供学历证书及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学历认证(学信网:www.chsi.com.cn)。
咨询电话:22050755
咨询时间:5月24日-25日(9:00-11:00,14:00-17:00)
附件:
1.《2021年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健康承诺书》
2.《2021年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疫情防控告知书》
3.《2021年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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