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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金山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我区优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金山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金委发〔201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金山区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现就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人才强国战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区委对人才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人才兴区战略,充分调动激发各类人才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区深入落实“两区一堡”战略目标,加快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全面建设“三个金山”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选拔范围和名额
评选表彰本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的各类优秀人才45名。聚焦新材料、智能装备、信息技术和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以及科技、教育、卫生、文旅、农业等重点领域。其中金山区领军人才10名;金山区领军人才后备队15名;金山区青年英才20名。
三、选拔条件和分类标准
优秀人才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崇尚科学,具有较深的专业造诣和知识水平;作风正派,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
(一)领军人才(10名)
1.基本条件
(1)专业贡献重大。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并对金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2)团队效应突出。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支优秀团队,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身和团队可持续发展。
(3)引领作用显著。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本学科、本领域发展趋势,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发挥引领作用。
2.分类标准
按照不同的学科特点,领军人才分为三大类,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按自然科学和技术类(A类)、社会文化类(B类)和经营管理类(C类)标准选拔:
A类:自然科学和技术类
具有本学科、本领域扎实的专业知识、宽广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研发能力。熟悉掌握本学科、本领域先进研究方法和技术。近5年来,在本学科、本领域取得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能对本领域发展产生积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并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动本领域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被区内外同行公认为创新性成果或业绩。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荣誉。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外著名期刊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曾在著名学术组织机构中担任关键或重要职务。
(5)担任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项目负责人;或担任本市重点学科、工程研究负责人或技术带头人;或担任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部门负责人或技术带头人。
(6)注重发现团队中的青年优秀人才,并在科研过程中着力培养。
B类:社会文化类
具有较突出的专业水平和学术能力;学术思想、观点或艺术水准在业内获得认可;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对从事的文化和艺术活动能在继承中不断创新发扬。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完成高水平的专业实践,在所在学科、行业领域贡献显著,承担科研项目成果,有良好的社会效应。文化领域中要创作、编排、表演过重要的文化艺术作品,有业内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或成果。
(1)社会领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承担并完成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②专著或者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领域奖励。
③发表过重要的学术论文,并被国内CSSCI或者国际SSCI等相关检索系统收录。
④研究思想或者论著对政府决策、政策制定、社会实践等产生一定影响。
(2)文化领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获得省部级单位颁发的奖项;或者经省部级以上文化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相关奖项。
②在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中担任负责人。
③能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或者在促进文化事业发展中发挥专业带头人作用,在文化创新等方面有重要引领作用,在社会上有较高知名度。
C类:经营管理类
(1)具有扎实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基础和创新的经营管理理念,能结合企业实际,形成独到的经营管理思想和成功的经营管理模式。
(2)注重实施企业品牌战略,能够创立和维护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的品牌。企业市场研发能力强,产品在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并在同行业居于国内先进水平。
(3)所领导的企业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各类税收、吸纳当地劳动力(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连续三年保持较快增长,在同行中名列前茅。
(4)所领导企业能够科学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在实现企业发展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5)重视企业经营团队建设,能凝聚一支稳定的经营管理和研发生产团队,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
(二)领军人才后备队(15名)
后备队是金山高层次人才队伍中的突出代表,是领军人才的“蓄水池”,在带动技术更新、科学创新方面,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和示范作用。
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上海市和金山区领军人才培养方向和建设要求,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按照上述领军人才选拔条件和选拔标准进行评选。
(三)青年英才(20名)
青年英才是覆盖金山各领域的专业带头人、技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评选重点突出专业能力、工作业绩、业内认可和培养潜力四个条件。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凡是符合金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具有发展潜力,在各自领域取得较大贡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1.在完成上海市、金山区两级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在企业技术改造中,以及技术研究和开发中有重要的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出众,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研究的学科或领域处于金山区领先地位,成为本行业或学科技术带头人,在国家重要学术刊物或者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
3.科学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或者科学价值,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市内先进水平,为上海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或者技术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4.长期在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工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和新知识的普及和推广服务方面做出优异成绩,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区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5.长期在教育系统工作,教学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学生在国际学科竞赛、国家级或上海市各类学科比赛中名列前茅,本人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学术造诣,在系统内得到广泛认可,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者。
6.长期在卫生系统工作,具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医疗、护理技术水平较高,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面有一定建树,成绩显著,在本市同类医疗机构专业学科中处于领先地位,在系统内得到广泛认可,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7.在技能比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者培养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或具有技术革新成果、发明创造,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等职业资格者。
8.在法律、经济、社会、规划、建设、文旅、环保等领域或学科中有突出贡献,被公认为专业学科带头人,在上海市有一定影响或者专业水平达到市级先进,在同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者。
9.在本区新材料、智能装备、信息技术和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中形成创新的经营管理思想和成功的经营管理模式,注重实施品牌战略,所领导的企业年度利润总额、纳税额等连续三年保持较快增长,且能够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在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同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四、申报方式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严格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街镇工业区推荐候选人,不得多头申报。行业主管部门、街镇工业区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初审,提出人选后,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
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镇工业区也可结合本领域、本辖区承担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等发现优秀人才,经初评初审后,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
(二)社会组织举荐
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可在各自领域内遴选优秀人才,向行业主管部门、街镇工业区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荐优秀人才。
(三)个人自荐
符合申报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可向本人所在单位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街镇工业区,或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荐。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申报推荐:4月12日-5月10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单位做好本系统(单位)申报工作,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表(一式三份)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一份。(申报表可以到“金山人才网”下载)
(二)部门初审:5月10日-6月10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人选。
(三)专家评审:6月10日-7月10日,区人才办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聘请各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
(四)组织考察:7月10日-7月25日,区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入选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五)讨论审定:8月,区人才办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六)表彰奖励: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人才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镇工业区要广泛发动,鼓励本领域、本辖区内的优秀高层次人才积极踊跃地参加优秀人才申报工作。要定点宣传、主动发现人才,争取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杰出贡献、发挥引领作用的优秀人才纳入视野。
(二)加强审查把关。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镇工业区要会同用人单位加强对申报信息的审核,特别是对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加入党派情况、重要学术和科技成果等进行严格核对,确保信息准确、表述清楚、符合规定。
(三)把握时间节点。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镇工业区和有关单位要抓紧开展相关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人社局专技科 朱玲丽;联系电话:57922658
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姜旻源;联系电话:57921686
附件: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