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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我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最低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以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我局已通过电话逐一进行了面试确认,不再另外进行邮件或传真确认。考生无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面试,如确因特殊情况放弃面试资格的,务必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后,于3月16日前发送扫描件至mhhd_gwyzl@163.com ,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我局。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一) 面试预审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3月25日前发送面试预审材料至mhhd_gwyzl@163.com。发送电子邮件后,考生还需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号码为021-22322262。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考生姓名)XXX(面试岗位)资格审核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压缩打包后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
(二)资格复审
1. 时间:资格复审统一安排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即3月30日上午。
2.有关要求:请考生携带全部审核材料的纸质原件(材料清单见附件2)进行现场复审。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21年3月30日,面试上午9:00开始,请考生至少提前45分钟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相应职位资格复审及面试顺序抽签。(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地点:上海市虹桥国际机场内迎宾二路300号,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机关办公楼。地铁10号线虹桥一号航站楼站下沿空港一路往南步行约750米至迎宾二路左转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如果均没有达到的,该职位取消录用。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3.体检、考察对象按照该职位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体检时间初定于2021年3月31日。
六、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为安全平稳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根据上海市公务员招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面试前,工作人员将进行体温测查、健康码查验、行程查验、核酸验证阴性证明查验等,考生应服从管理,按要求佩带口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将无法参加现场面试,报考同职位的考生将同时取消面试,等待后续安排。
2. 全部考生均需提供3天以内的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携带相关检测结果。
3.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组织面试,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配合做好面试工作,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视情节记入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按时参加面试。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并到指定会议室休息,封闭期间严禁走动和泄露试题信息。
4. 因疫情防控要求,建议来沪参加面试考生在沪期间,以单独静心备考为主,少去人员集聚地区,减少亲友同学互访,并在住宿、用餐、交通及购物等过程中主动记录行程轨迹,降低风险,确保身体健康,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面试。
5.联系方式:021-22322262(电话)
021-2232134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