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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5. 按《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供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中未发现与被查询人有关的行政机关提供的监管信息、司法机关提供的判决信息和执行信息、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的违约信息,方可聘用录用。
6. 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工作经验要求 |
年龄上限 |
专业 |
学历 |
政治面貌 |
岗位描述 |
1 |
药理检测 |
2 |
不限 |
35岁 |
药理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从事食品及药品包装材料的药理检测工作。 |
2 |
微生物检测 |
2 |
不限 |
35岁 |
微生物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从事食品及药品包装材料的微生物检测工作 |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生)、电子照片、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ebmaster@shpmcc.com。以上材料均须为原件扫描件并以附件形式上传。邮件名为:应聘 岗位名称 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本所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 笔试
由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
在笔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以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 面试
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 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在总成绩及格的前提下,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参加体格检查,体检医院安排在上海东方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体检结果,体检合格后作出初步决定。
6. 政审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 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及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韩老师
联系地址:张衡路1500号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办公室
联系电话:38839700-51207、51204
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
2020年11月26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