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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上海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是上海工会服务职工、服务基层、提供维权服务的实体机构。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就业服务部管理岗位(管理九级)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已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0年8月1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且尚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4、有处分记录者不予录用。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岗位说明:负责部门文档整理和归档;负责就业、心理及其他各类调研报告撰写;负责大厅接待窗口和线上就业平台的日常运行;协助筹备各类招聘会、培训活动。
招聘对象及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学类、管理学类、社会学类、心理学类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中共党员优先。
四、招聘办法及流程
1、报名
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上海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公开招聘报名表》,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告下方电子邮箱。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字)、2020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本人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书面材料请寄至公告下方联系地址(书面材料送达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17:00
2、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2020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由高到低按照岗位1:5确定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数,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比例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岗位不取消,继续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未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重点测试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将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由中心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5、考察
由中心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合作共事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6、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施老师
联系电话:021-65467722(周一至周五9:00-17:00)
报名邮箱:szghyzfwzx@126.com
邮寄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120号2楼
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上海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
2020年11月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