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2020年下半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0-11-09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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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金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已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0年8月1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金山区2020年下半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金山人才网向社会发布。
  4、“考生身份”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大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于2020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且从未就业和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学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报考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选择以“应届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

  1.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
  2.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3. 本次招聘中有关“时间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9:00至2020年11月13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ecloudexam.com。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大小200KB以内,高度大于等于210像素,宽度大于等于150像素。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面试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的人选。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考生应于2020年11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资格审核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递补考生的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请考生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岗位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体检通知请考生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5、考生主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金山人才网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录用

  经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57922686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32504293,32504291*882
  监督电话:57922697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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