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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是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本市设立最早、规模最大、专业最全的环境科学领域综合性研究机构。秉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科技让环境更美好”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和上海城市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0年8月1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0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发送以下证件、材料电子版至报名邮箱chenjie@saes.sh.cn,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每人限报考本单位的1个岗位):
1)身份证(非上海户籍的社会人士还需提供居住证);
2)2020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有个人总分信息的);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退工单);
5)其他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面试
以应聘人员2020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为依据(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针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
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结果,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4、体检与考察
(1)由本单位组织应聘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2)由本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应聘资格情况进行考察。
(3)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4085119-1413
监督电话:64085119-1239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0年10月27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