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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是主管本市核电工作的专业办公室,为副局级全额拨款市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核电的规划编制、核电项目的协调管理、核电事业的培训交流和信息发布等相关政府职能。因核电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管理岗位1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忠实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态度认真勤恳。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参加2020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
6、已经被事业单位拟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不得再次利用集中考试成绩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有应聘意向者请下载并填写《附件2:上海市核电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并将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招聘邮箱hdblei@126.com。表格及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交递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本办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由市核电办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由考评小组通过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形式进行综合评价。
4、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综合排名第一者通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核电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及访问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办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择优原则和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4173196
联系地址:徐汇区医学院路69号2楼
监督电话:23112789
上海市核电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