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简章)
2020-09-17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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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主要是为2至6岁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为进一步充实幼儿园的师资力量,适应教改新形势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爱幼教事业,具有爱心和责任心的教职员工加盟我们的团队。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幼儿教师:4名

  2、信息化专业人员:1名

  3、出纳: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职位说明:

  1、幼儿教师:按教师岗位职责与要求对幼儿一日生活与各项活动实施,制定各类计划,开展有效的保教工作;参与各类教育教研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信息化专业人员:负责幼儿园信息化及相关系统的日常运维及安全工作,负责幼儿园信息内容的采编、制作与发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出纳: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熟练使用财务相关软件,熟悉现金、银行存款、票据相关的规定以及业务流程;负责各项按相关规定审核批准的费用报销;负责发放职工的工资、奖金等工作;幼儿保教费用的收取;及时登账、核对现金及银行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库存现金及各种有价票券、有关印章、发票收据的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幼儿教师: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孩子,自觉遵守并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年满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或有10年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具有教师岗位必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信息化专业人员: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有计算机及信息化专业本科学历或相当资历;具备微信小程序开发经验、具备Web前端开发经验、有ERP、WMS、SPD等系统运维相关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和进取心强,有驾驶B证者优先。

  3、出纳: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财务的专业知识,包括国家相关财务法律法规、税法,熟悉结算报销等程序;能熟练使用专业的财务软件,包括会计电算化和其他财务软件(例如立成软件);工作认真、负责、要求岗位稳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者从优。

  以上招聘人员中,若有符合条件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现场报名:招聘对象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余庆路190号)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双休日及国定假日不接受报名)。

  邮箱投递:swjgyey190@hotmail.com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根据收到的个人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三)笔试

  由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者将通过电话告知进入下轮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他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五)身体检查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体检不合格的,或需要复查者在一个月内得不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在指定医院(徐汇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考察由行政处和用幼儿园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入围者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等情况;走访应聘者所住社区考察家庭教育情况,课外活动情况及居委会反映情况。违纪受到处分不予聘用;已受刑事处罚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者,不予聘用。

  (七)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东湖(集团)公司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考核及聘用工作由幼儿园负责。试用期为一年时间,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中止或取消其聘用手续。

  (二)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如有违反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经纬

  邮 箱:swjgyey190@hotmail.com

  联系电话:64377891

  监督电话:6437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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