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艺培训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8-25 | 来源:未知

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上海市文艺培训指导中心成立于2000年9月,是上海市文联开展“文化惠民”系列活动,服务社会、加强文化建设的直属职能机构。近年来在市文联的领导和支持下,协同各区、县文明办,运用市文联的各类文艺人才,依据街、镇社区文化建设的各项需求,面对基层开展文艺培训、文化指导等各项文化服务与技术支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教师,1名(专技岗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工作职责:

  负责中心培训点音乐表演科目的课程设计、教案及教学大纲的编排以及部分课程教学任务;

  负责中心微信公众号的图文设计和制作发布;

  参与中心培训、讲座、展览指导活动的日常管理;

  积极配合中心其它项目内各人员,准时、高效、优质完成所负责的项目;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35周岁(含)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熟悉艺术培训行业、热爱文艺事业,具备优秀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艺术修养;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音乐表演类专业优先;有艺术培训教育机构工作经验优先。

  条理清晰、善于沟通、富有创意、思维活跃,具独特思路及创意能力。

  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可以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以及加班出差等工作安排;

  品行端正、自律性强,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立场坚定,原则性强,职业道德良好。

  注:外省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17:00时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各材料一并发至22082936@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姓名学历专业”。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填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见公告后附件)

  ·身份证(正反面);

  ·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报名人员);

  ·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

  ·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及个人作品等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

  3、特别告知: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初步筛选根据报名者的申报材料,培训中心将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于报名截止日期后的三日内通过原报名渠道以邮件形式告知结果,并通知应聘人员进入笔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笔试、面试为同一天进行)。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及时回复消息,不予回复者视为弃考处理。

  (三)笔试

  根据岗位要求组织专业笔试。笔试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之间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笔试考生的平均成绩。笔试完成后的一小时内公布进入面试考生人员名单。

  (四)面试

  由上海市文艺培训指导中心聘请相关专家组织专业面试,综合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并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组成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面试现场。

  (五)身体检查

  经确定录用的候选人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六)考察

  由组织人事部门到拟聘人员所在派出所及原工作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邮箱:22082936@qq.com

  联系电话:021-62715485、021-62483660

  监督电话:62483323

  上海市文艺培训指导中心

  2020年8月24日

欢迎关注上海华智公考微信号(witsunhz),或扫码领取该项目备考资料!
7天免费畅学卡
 课程推荐
 加入学习小分队
微信扫一扫

全国统一报名热线:
400-821-0721
  • 杨浦
    杨浦学习中心
    电话: 021-65650586
    地址: 杨浦区国定路335号三号湾三号楼7层
    客服微信

    桂老师

    15921932258

    客服微信

    李老师

    13585512509

    客服微信

    刘老师

    17717222736

  • 徐汇
    徐汇学习中心
    电话: 021-64268056
    地址: 徐汇区华山路2088号汇银广场南楼6楼
    客服微信

    汪老师

    13391256779

    客服微信

    王老师

    13585512605

    客服微信

    周老师

    19916744766

  • 松江
    松江学习中心
    电话: 021-57709496
    地址: 松江区文汇路955号文汇新天地3楼
    客服微信

    吴老师

    18001770796

    客服微信

    于老师

    19946127488

    客服微信

    樊老师

    18917874588

  • 浦东
    浦东学习中心
    电话: 021-50888391
    地址: 浦东新区沪南公路9875号润业大厦5楼
    客服微信

    陈老师

    18117127207

    客服微信

    童老师

    18321250548

    客服微信

    张老师

    18017809371

    客服微信

    廖老师

    17701706182

  • 嘉定
    嘉定学习中心
    电话: 021-59949686
    地址: 嘉定区博乐路85号102室
    客服微信

    陈老师

    13918156994

    客服微信

    周老师

    15000167376

  • 崇明
    崇明学习中心
    电话: 021-69488065
    地址: 崇明区城桥镇八一路733号
    客服微信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客服微信

    章老师

    18016289781

  • 青浦
    青浦学习中心
    电话: 021-59860081
    地址: 青浦区浦仓路498号
    客服微信

    宁老师

    19946094266

    客服微信

    张老师

    18049795126


Copyright©2003-2024 上海杨浦区华智进修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105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