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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大家好!为切实保障广大参加面试考生和面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0年度上海公安警察学员招考面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面试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及措施告知如下,请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告知对象
本告知书中“参加面试考生”指参加2020年度上海公安警察学员招考笔试且成绩合格人员。
因面试防疫需要,所有参加警察学员招考笔试的考生,均需知晓本告知书内容,随笔试准考证一并打印《上海公安警察学员招考面试考生防疫承诺书》(附后,简称《承诺书》)并按照要求执行,直至本人参加面试当日为止。
笔试成绩公布后,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无需继续按照本告知书及《承诺书》要求开展相关防疫工作。
二、告知内容
(一)参加面试考生务必于8月26日前完成本人"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
(二)参加面试考生做好备考期间健康监测,于8月26日起记录体温,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参加面试人员自8月26日起必须在沪且不得离沪。如在面试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面试当天须出示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就医凭证。
(四)参加面试人员的"随申码"非绿码,或者面试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或者面试前30天内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返沪(或有旅行史)的,须持面试前7天内上海指定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和抗体检测的双阴性报告作为面试当日入场凭证。
(五)准备面试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
附件:《上海公安警察学员招考面试考生防疫承诺书》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