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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的全额拨款单位,地处上海市松江区松汇西路1172号,主要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生(专技岗位):职数2名
康复治疗师(专技岗位):职数2名
二、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1、医生(专技岗位)
(1)岗位职责
负责住养对象的日常诊疗、预防保健、查房工作,参加医务值班,协助处理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工作。
(2)任职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全科、内科、中医、中西医结合、康复专业等)。
2、康复治疗师(专技岗位)
(1)岗位职责
负责对病患者进行功能恢复等相关治疗,以及康复治疗器械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任职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康复治疗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康复治疗士及以上资格证书。
3、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上海卫生人才网招聘平台进行,网址:https://zp.shwshr.com——搜索单位“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进行报名。同时请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将《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单位联系邮箱。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单位人事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考人员的筛选与资格审查,择优通知面试。
(三)面试
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报考人员须提供与《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相符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择优录用,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五)考察
由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纪录等。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7822396夏老师
联系地址:松江区松汇西路1172号
联系邮件:sifursk@163.com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