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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艺事业发展中心隶属于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文联与文艺界人士沟通、交流、联谊的重要场所,主要职能为负责文联主办的会议和展览的管理工作,各类艺术考级的组织与管理。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财务出纳,1名(专技岗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工作职责:
1、熟悉各项财务制度,根据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工作;
2、负责日常的财务报销业务、审核收集原始凭证;
3、负责编制现金、银行日记账以及银行余额调节表;
4、负责日常银行的对接工作、月末与银行之间对账;
5、负责核对日常收入支出,保管现金及其他票据;
6、做好中心各类财务资料的收集、保存、归档等工作;
7、负责开具各项银行及财政、税务票据以及会务等票据;
8、协助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做好资产平台对接工作;
9、负责日常往来款项的核对、协助催讨、按月进行对帐;
10、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专业,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相关岗位经历两年及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职称;
3、熟悉国家金融政策、企业财务制度以及相关财税法律法规;
4、工作中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会计电算化软等软件;
5、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理解能力强;
6、思路清晰,善于沟通,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
注:外省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7日17:00时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身份证(正反面);
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报名人员);
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
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初步筛选根据报名者的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下载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视疫情情况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若报名考试人数较少,该岗位比例最低可调整为1:2)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候选人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六)考察
由本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邮箱:resume@eastjob.cn
联系电话:021-52309090*126
监督电话:62470000-303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