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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上海市2020年度第二轮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就第二轮招录中的有关问题回答公布如下:
招录单位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在网上职位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更改报考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答: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可填报3个以下职位(含3个),既可以填报同一招录单位的多个职位,也可以填报多个招录单位的多个职位,但每人只能有1个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如所填报职位处于未审核状态时,可取消当前填报职位改报其他职位。一旦有填报职位通过审核,其他它未审核职位将变成失效状态。
答:考生根据情况的变动,确需更改补充相关内容的,可在职位报名前在"报名备注信息栏"内修改。
答: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
答: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计划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于7月22日10:00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
若面试职位中,有考生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按时参加面试的,该面试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时间将统一推迟,有关安排将于7月23日另行通知。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登陆公务员报名系统打印。
面试报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面试。
答:为规范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在第一轮招录中面试合格,但在体检、考察环节中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适用特殊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报考适用普通体检标准职位除外)。在第一轮招录中进行了职位报名,并在自主选报的职位中被确定为面试人选但最终无故放弃面试,或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但最终无故放弃的考生,不得报考。
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职位,应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职位拟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可相应调整招录计划。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