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是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18年8月,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组织实施和旅游发展研究、数据分析研究等职责。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沪人社规〔2019〕21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管理岗位(3名)
信息分析1名,市场策划1名,活动管理1名。
2、专业技术岗位 (2名)
旅游研究1名,数据分析1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信息分析
1、工作职责
(1)负责旅游行业相关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2)负责旅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动态分析研究工作;
(3)负责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重大活动等的新闻宣传、舆情分析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信息资源管理、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
(3)熟悉文化和旅游产业,有整合资源和思维创新能力;
(4)具有较强的新闻敏锐度和扎实的文字功底,具备较好的文字把控能力;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市场策划
1、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文化旅游营销宣传、展览会议、节庆活动等的策划工作;
(2)负责城市文化旅游宣传品的策划制作工作;
(3)负责会议及奖励旅游标准化建设的有关工作;
(4)负责各类营销宣传和活动文案的撰写工作。
2、任职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
(3)具备良好的英语表达和沟通能力;
(4)策划执行和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5)工作认真负责,主观能动性强,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
(6)有活动策划、组织和执行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活动管理
1、工作职责
(1)负责各类文化旅游营销推广活动的执行工作;
(2)负责各类文化旅游展会、论坛等的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各类文化旅游重大节庆活动的执行工作。
2、任职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
(3)具备良好的英语表达和沟通能力;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现场管理把控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
(5)工作认真负责,主观能动性强,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
(6)有活动策划、组织和执行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旅游研究
1、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分析和研究工作;
(2)负责编撰旅游市场调研报告和信息刊物等工作;
(3)负责有关文化旅游课题的研究工作。
2、任职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等专业;
(3)熟悉文化和旅游产业,有整合资源、组织策划和思维创新能力;
(4)学习能力强,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5)有产业规划、政策研究或行业战略咨询研究类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数据分析
1、工作职责
(1)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相关数据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2)负责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重大活动的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
2、任职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工作积极热情;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统计学、应用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等相关专业;
(3)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分析数据,具有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熟练掌握有效的数据统计分析方法,熟练使用SPSS等数据统计分析工具进行数据处理;
(4)逻辑思维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5)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较强的抗压能力;
(6)有数据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以上岗位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欢迎广大应届毕业生报考。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以上岗位,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24:00止。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在网上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照片、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明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
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资格审核查询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届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4、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准考证下载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在资格审核查询后关注报名系统,届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5、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6、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7、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8、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54107078、54015365
监督电话:23115565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3月31日
欢迎关注上海华智公考微信号(witsunhz),或扫码领取该项目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