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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是区委直接领导下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学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关于“加强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的精神,经区人社局同意,特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教师,现将有关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性质
1、招聘人数:2名
专业要求:法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类、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2、性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德才兼备;
2、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40岁以下;
3、具有党校、高校等相关教学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
四、组织报名
1、由区委党校组织公开报名工作,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时进行。
2、报名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30日(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报名和资格初审。请有意应聘的人员自即日起从本站下载《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发送至wuwf@shpt.gov.cn或wuweifengxia@163.com,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参加普陀区委党校组织的招聘考核。
五、考核方法和时间安排
招聘考核由笔试、面试等组成。
1、由区委党校组织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
2、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组织面试(含试讲),具体名单由区委党校通知。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组成,面试不及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聘用方式
根据招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经组织考核、资格复查、体检、政审、信用评估及学历认证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区委党校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聘用期内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灵石路1430号(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6071272、13918175072 邮政编码:200065
邮箱:wuwf@shpt.gov.cn或wuweifengxia@163.com
联系人:吴老师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
2020年3月24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