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中心以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为核心,立足于本市临床检验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卫生工作有效开展,负责上海市临床实验室质量监督管理、上海市临床实验室技术准入管理、临床实验室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临床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临床检验和实验室管理的科研、教学和学术交流,承担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上海市检验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及临床实验室管理的决策依据,承接临床样品的检测、体外诊断医疗仪器及试剂的质量评估,研究和开发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检验方法和质控品,主办《检验医学》杂志。
中心下设行政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13个,人员编制数121个,现有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人,硕士以上学位50人,高级职称26人,迄今共有6名高级专家获国务院特殊津贴,是国内规模最大、人数最多、历史最久的专职从事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的机构。中心于1954年成立,一直以来致力于质量管理工作,通过了三大国际质量管理认可体系(ISO17025、ISO15195、ISO17043),也是国际检验医学溯源联合委员会(JCTLM)的成员单位,在对全市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标准规范制定、检验技术评估、检验人员培训、检验结果标准化等方面具备坚实基础。中心同时还是长三角罕见病实验诊断协作中心成员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育实践基地。
中心以学科和人才发展为支撑,运用国际视野,深化“五个一流”平台(一流的标准溯源平台、一流的检验标准平台、一流的评估评价平台、一流的仲裁检测平台和一流的培训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发展成为能充分发挥行业引领和指导监督作用、重点学科发展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人才队伍合理优化、内部运行管理规范高效、文化建设创新求实,符合智慧健康城市、亚洲一流医学中心城市建设标准的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学科带头2人
(二)学科骨干3人
(三)检测人员1人
(四)病理医师3人
(五)统计人员1人
(六)生物信息分析员1人
三、应聘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岗位描述:在检验医学专业学科领域,负责学科建设、实验室质量监督管理、科研等业务工作。
2.岗位条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临床检验诊断学或相关专业毕业;在临床检验领域,具有一定质量控制方面工作经验,优先考虑临床血液体液学或临床生化免疫学专业;优先考虑具备相关工作国际背景人员。
(二)学科骨干
1.岗位描述:在检验医学专业学科领域,协助开展学科建设、实验室质量监督管理、科研等业务工作。
2.岗位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临床检验诊断学或相关专业毕业;具有检验医学或相关工作经验。
(三)检测人员
1.岗位描述: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负责检验医学相关检测工作。
2.岗位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临床检验诊断学或相关专业毕业。
(四)病理医师
1.岗位描述:负责组织/细胞病理标本质量评估,协助实施分子病理室间质评计划,配合开展分子病理质控品研发等。
2.岗位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相关专业毕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2年以上。
(五)统计人员
1.岗位描述:负责临床检验质控数据的深度挖掘和系统分析;负责临床检验室间质评/能力验证结果统计方案的设计。
2.岗位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流行病学统计分析或相关专业毕业。
(六)生物信息分析员
1.岗位描述:负责高通量测序(NGS)生物信息分析;负责生物信息分析室间质评项目的开发及实施。
2.岗位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生物信息分析或相关专业毕业。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请将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发送至邮箱renshi@sccl.org.cn,并注明应聘岗位,截止日期2020年4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应聘者资料恕不退还,中心将予以保密。
(三)笔试
由中心自行组织笔试,笔试形式包括选择题和简答题等,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四)面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证书原件,面试以结构化形式为主,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通知。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安排体检。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和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1-68316300-1311
电子邮箱:renshi@sccl.org.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528号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2020年3月24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