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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2020年崇明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2.社会人员。3.本市公办学校在职教师。
二、 基本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遵纪守法,品行优秀,身体健康,热爱并志愿服务崇明教育事业。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岗位特殊需要,或特别优秀,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应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书;社会人员、在职教师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必须具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
4.学历学位要求:
(1)应聘“教育学院”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应聘“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位限“双一流”高校及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3)应聘“职校、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长兴、横沙两岛“幼儿园”教师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大专学历(限本市户籍)。本市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参加应聘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前教育专业。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聘幼儿教师岗位还须持有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上岗证。
5.普通话等级要求:语文及幼儿园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须达到二级乙等。
6.英语等级要求:应聘“教育学院”教师岗位须达到大学英语六级;应聘“高中、职校、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学前教育、艺体类学科可免,但须通过大学英语课程考试。
7.同等条件下委培生、免费师范生和师范专业毕业生优先。
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2020年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上海崇明门户网下载(www.shcm.gov.cn\部门乡镇\区教育局\公示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10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点30至下午4点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相关学校,各学校报名地址详见《岗位简章》。每人限报1个岗位。
3.须提交材料:
(1)纸质版和电子版《2020年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上海崇明门户网下载(www.shcm.gov.cn\部门乡镇\区教育局\公示公告);
(2)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和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非学前教育专业人员还须提供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上岗证;
(7)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公办在职教师须提供原单位的岗位聘用合同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4.资格审核:学校根据岗位简章要求和招聘有关规定,对照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证件材料不齐、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应聘资格,并由学校及时告知并说明理由。
四、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参加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的内容、方式、结果等由上海市教育人才中心确定,考试时间、地点等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测评时间初定为2020年2月。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聘人员可免测评、测试:
1.属于委托培养对象的;
2.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综合测评成绩以不低于60分为合格,职业素质测试以结果为“不低于均值”为合格,符合上述要求的即为测评测试成绩达标。测评测试成绩一般在两周后由我局人才中心告知用人单位。参加测评测试人员可在测评测试后的第三周内向用人单位查询考试成绩。
五、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由用人单位组织,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综合测评和职业素质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试教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学校在应聘人员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达标基础上,以面试试教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校内公示。面试试教时间为2020年2月—3月,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六、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由教育局人才中心统一组织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时间为2020年4月—5月,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明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八、咨询与监督电话
报考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简章》联系电话一栏。
政策咨询电话:59622127、59612243 监督电话:59611872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31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