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系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业务工作开展需要,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本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上海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参加过2019年4月20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数线171.2分,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成绩单可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下载。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10:00至11月22日16: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形式,请将《上海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成绩单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至邮箱nina@21peixun.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不受理其它形式的简历)。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四)相关说明:报考人员类别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应届”是指于2019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且未交纳社会保险。“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年龄上限35周岁,是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资格审查:将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聘岗位资格和优先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选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时间拟定于12月7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纪录等。
(三)体检或考察阶段,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本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与考察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h.gov.cn)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秦老师
联系邮箱:nina@21peixun.com
咨询电话:64812021;64812029
上海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5日
下载附件:
2019年度上海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简章.xls
上海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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